欠摘要:從區塊鏈技術的特點來看,其作為一種底層式的技術架構,在當代社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比特幣價格急劇變動的背景下,區塊鏈技術受到了諸多人民的關注。近年來,在我國相關發展戰略、優惠政策等大力支持下,企業內部組織人員和技術人員加強了聯系和互動,使得區塊鏈技術的適用范圍得到了進一步推廣。在傳統工作中,其多是集中在貨幣、金融等相關性領域。而在近幾年來,已經深入拓展到了社會治理領域中。但任何事物的發展都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在正視到區塊鏈技術迅速發展所帶來的優勢同時,也需要看到其中所存在的弊端性問題。因為技術的研究時間較短,在應用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合理的問題,導致其積極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發揮,甚至還嚴重危害了社會法律秩序,對現有法律結構形成了較大沖擊作用。為此,本篇文章在綜合了相關調查和研究之后完成,針對其對法律所產生的影響,提出具體性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沖擊、重塑、區塊鏈治理、法律之維
引言:在最初發展階段中,區塊鏈僅是作為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而存在。近年來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比特幣價格不斷上漲的背景下,使得許多工作人員和民眾加強了區塊鏈的重視和研究。就目前工作形勢來看,該技術的優勢已經在金融領域中得到了充分彰顯,對于社會穩定性發展也產生了或多或少的影響。在法律制度層面,將其進行合理化應用,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應有的效益,取得良好效果。但也需要注意的是,在現階段應用中仍然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破壞法律秩序問題。若想針對現有法律運作模式和方法進行有效調整,則需要加強對該技術的深度研究。結合整個行業的未來發展態勢和相關規劃,制定更具針對性的解決策略,使得法律制度可以得到深度應用。
一、區塊鏈技術對現行法律秩序所產生的沖擊和影響
1.虛擬貨幣對金融市場秩序的沖擊
比特幣作為一種國內外廣泛應用的虛擬貨幣,其所應用的場景、取得的效益受到了諸多人民的廣泛關注。近年來,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其網絡化、信息化特征越來越明顯。相應的,比特幣的應用也受到了中央人民銀行和相關政府機構的廣泛關注。針對其在應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對策,并且取得了相應成效。從我國所通行的法律角度進行分析,比特幣并非是官方認證的貨幣。在社會上所出現的諸多法律案例中,其也明確表示:比特幣不僅是一種虛擬性貨幣,也是一種極為重要的私有財產,應該獲得法律上的保護。從該角度進行分析,則可以判定其具備了較為明顯的私有性。在我國相關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區塊鏈技術已經伴隨著虛擬貨幣技術的出現和發展得到了廣泛應用。從另一方面來看,該技術的有效運用,還推動了數字化貨幣研發進程的加快。結合相關調查和研究可以發現:中國人民銀行在認識到社會主要發展潮流和趨勢之后,加大了對數字貨幣的研發。在此基礎之上,結合相關技術的優勢,創造了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票據交易平臺。從其影響來看,該平臺的有效運用,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動貨幣流通速度的加快,還可以縮短不必要的工作時間,創造更大經濟效益。在這些貨幣應用過程中,其屬于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受到了國家法律的保護。同時,還具備了政府部門、國家信用部門對其所提供的保護優勢。在很多專家、學者的論著中都表示:不管是在數字貨幣研究還是在使用過程中,都需要充分認識到其安全性、隱私性的作用。對于現有零售支付平臺進行優化和調整,提升其便捷性和方便性,減少不必要成本的支持。這也從側面反映我國政府并不反對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和發展,而是不想讓其作為一種流行的流通貨幣在市場上使用。從數學技術角度進行分析,比特幣的安全性特征較為明顯。但若想保障其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流傳和同行,還需要考慮到吞吐量、延遲時間、容量以及寬帶等相關性要素所產生的影響。除此之外,在部分環節中還有可能會因為安全性能的因素對其所產生一定影響,這些問題都是現階段以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中需要重點關注和考慮的問題。
2.智能合約對民事交易秩序的沖擊
“智能合約”這一名詞最早出現在尼克·薩博的言論中。結合尼克·薩博對該名詞的理解可以發現:如果將其認作是一種“數字化的承諾”的話,則是重點強調合約方、參與方都可以參與到此過程中來。在最初發展階段中,其最為典型的形式便是自動售貨機的應用。對于顧客而言,當其產生購買欲望之后,只需要投入貨幣則可以獲得自己所想要購買的商品,售貨機會自動掉出商品并找零。從其影響來看,“智能合約”的出現和有效運用,使得商品交易方式出現了較大變動和調整,其已經不再局限于一種較為簡單的貨幣交易,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交易范圍。就目前應用形勢來看,最為廣泛、所取得效益最為明顯的便是以太坊,有效克服了在傳統比特幣使用過程中所出現的拓展性不足問題。
二、重塑區塊鏈治治理法律的具體措施分析
1.進一步提升區塊鏈的“破壞性創新”的監管水平
當進行各種法律規則制定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認識到創新性行為對其所產生的影響。將區塊鏈相關性的業務納入到“監管沙盒”概念中,對現有的相關問題展開針對性調整和分析。此概念最早是由英國政府所提出,在其所界定的安全空間內,需要金融科技其也對現有的支付機制、商業模式以及各種服務方式等相關性內容進行調整和優化。當出現了任何范圍既定要求和規則的行為,則需要進行及時處理,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在該規則應用的過程中,可以實現金融科技和法律規則的突破,使得二者可以保持在一定相對較為平衡的狀態中。對于企業相關技術人員而言,這種方式的有效運用,也為其提供了充足的技術研發空間。相關學者在對該方面內容進行了研究之后,提出了“破壞性創新”的理念。具體來看,其中的破壞性重點強調的是此模式中所具備的潛在可能性改變。相比較于之前的結構,其會發生較為明顯的變動和調整。而“創新性”則是重點強調的產品研發過程、功效以及使用范圍等所出現的不同和變化。和傳統金融模式相比較,這種創新模式在監管方面會存在著較大的問題,需要監管主體參與到此過程中,對相關問題進行針對性分析和有效調整。
2均衡區塊鏈關于數據共享與隱私保護的雙重功能
從區塊鏈特點來看,其去中心化、易訪問性特征較為明顯。從該角度進行分析,這主要強調的是任何人都有資格在網絡狀態允許的狀態下,進入到其中進行相關數據的讀取。將比特幣作為具體案例進行分析:在交易地址方面,其主要指的是各種用戶自行創建的,并不會和用戶真實身份產生直接聯系。但若想保障交易的可靠性和可行性,則需要對方有充足資金作為其支付的保障。在具體應用過程中,其指向性特征較為明顯,所采取的每一個特殊性技術都可以在輸入了相關地址后完成交易活動。如果想要查詢資金的來源,則借助到其中的信息化系統則可以完成該部分作業。對于攻擊者而言,其需要根據整個區塊鏈中所包含的相關性內容對現有數據進行有效調整。其中,最為明顯的優勢便是可以根據其中的相關性信息獲取所有的交易規律。攻擊者也可以根據其中的地址分類,對于現有用戶的賬戶類型、屬性等進行科學化劃分,降低了信息泄露現象發生的可能性。
3.突出政府部門的主導性作用
作為一種極為重要的技術性框架結構,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還需要利用各種精準的算法和周密的設計程序,完成相關計算工作。從工作目標和要求角度進行分析,需要充分彰顯出其所具備的公平、安全、效率等相關價值目標。結合相關調查和研究可以發現:在智能合約方面,其程序化特征越來越明顯,所包含的內容較多,并且種類相對較為復雜。因為該方面的特點,便可以有效運用到各個國家、各個地區的治理工作中。借助到各種科學化技術和法律制度保護的優勢,推動了主權區塊鏈的產生和發展。將其運用到具體工作中,充分結合了技術、資源、數據以及政府監管等相關性內容的綜合優勢。具體來看,其主要可以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在區塊鏈技術引進和應用的過程中,政府部門可以結合具體工作環境和工作需求,對現有工作程序進行調整,完成相關數據的獲取工作。在此基礎之上,結合相關部門的要求,完成價值交付、信息交換以及數據共享等工作內容。有效降低了不必要的時間成本支出,進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其二,便會使得國家主權和政府職能得到充分彰顯。在區塊鏈技術應用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認識到國家各項法律政策對其所形成的限制性作用,對其進行針對性調整和完善,實現共識、共治、共享的有機統一。在大數據技術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若想推動區塊鏈技術可以得到深度應用和發展,組織解決在國家、個人數據權方面的分析,則需要看到該技術和其他技術的共性特點。作為法律規制下的技術之治,主權區塊鏈以滿足監管和隱私保護為前提條件,實現了技術自治與政府監管的協調。
結束語:綜上所述,將區塊鏈技術和法律治理管理工作進行有效融合,其可以產生積極作用。在今后工作中,相關工作人員仍需要對該方面內容展開深度分析和研究。結合具體工作情況,選擇最為合適的解決方式,推動技術的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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